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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十严禁”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胶州政务网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17年12月中旬正式启动,到春节前基本结束。为弘扬新风正气,打击歪风邪气,确保选出政治素质强、道德品行强、发展本领强、治理能力强、群众亲和力强的“五强乡贤”村(社区)“两委”干部,市委、市政府根据上级要求,严明了“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并明确了严厉处理措施,现予以通告如下:

  一、严明“十严禁”换届纪律

  铁的纪律是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有力保证。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树正导向、惩防并举、教育在先,有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

  (一)严禁直接或指使他人,以赠送财物、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或以各种名义为党员、登记选民发放各种福利,以及用许诺、给予其他利益等任何方式贿赂选举人、被选举人和选举工作人员;

  (二)严禁编造、传播谣言,或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他人,或违反信访条例规定以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堵塞、阻断交通,或煽动、串联、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上访,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缠访、闹访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严禁搞非组织活动或利用宗派关系、宗教势力、黑恶势力、霸痞分子,鼓动、怂恿、胁迫、阻挠党员和登记选民不参加登记、表决、推荐、选举,不履行组织选举的法定责任和相关工作职责等不正当活动;

  (四)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和登记选民自主行使登记权、推荐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民主权利;

  (五)严禁竞选人作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或脱离实际的履职设想和承诺,党员无正当理由、未经党组织批准不参加推荐会议(测评会议)、选举会议或中途擅离会场,任何个人未经党组织安排对换届过程录音、录像和拍照;

  (六)严禁蓄意设陷,以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冒充他人选举、搞虚假委托或临时委托,毁损、抢夺票箱、选票或伪造篡改选票、虚报票数,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煽动群众闹事、冲击扰乱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七)严禁以打砸、毁坏、抢夺公私财物,辱骂、殴打、威胁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和委派人员,以及村居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等方式扰乱办公秩序,阻碍执行公务,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换届选举中就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举证、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严禁利用张贴、散发传单、小字报等书面材料,发送手机短信、微信,散发指定选举某人或不选举某人的票样、小纸条,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错误言论和消息,或采用摄录手段泄露写票内容等方式扰乱换届工作;

  (九)严禁瞒报漏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以及违反村(社区)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移交公章、办公场所、财务账本、文书档案和村(社区)集体所有的财产、物资等方式拒绝工作交接;

  (十)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碍换届选举工作及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二、严查违纪违法问题

  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措施。各级纪检、组织、民政、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在换届选举期间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快、有违必究、有究必严,以认真负责、尽职尽责的态度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超前排查化解矛盾隐患,严厉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快打击歪风邪气,形成对违纪违法分子的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

  (一)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从快查处,严厉打击。

  (二)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的有关干部及工作人员,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予以从快查处,一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诫勉谈话、停职检查或组织免职等组织处理。

  (三)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的党员,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予以从快查处,一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劝退或党内除名等组织处理;一律由镇(街道)党(工)委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在村(社区)党组织暂缓登记6个月,暂缓登记期间将其组织关系转入镇(街道)党员教育党支部,进行思想教育、责令限期整改。暂缓登记期满仍未整改转化的,由党员教育党支部予以劝退或党内除名。

  (四)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的竞选人、候选人、被选举人,由纪检、组织、公安等部门予以从快查处,一经查实,取消其自荐报名资格或候选人资格;如有当选,劝其辞职或宣布当选无效。

  (五)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受到以上处理的人员,一律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转组织、宣传、武装、公安、金融、市场监管、国土、城建等部门,按诚信管理规定予以惩戒。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处理措施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处理界限原则上以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之日起,到换届选举工作全部结束为止。

  三、严肃换届纪律教育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筑牢严守换届纪律思想防线,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一)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所有党员、干部和竞选人均须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报上级党委备案,向群众公开。要以对组织负责、对村(社区)发展负责、对自己良知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投好神圣一票,自觉做到“十不选”:一不选不养老的人进班子;二不选拉票贿选的人进班子;三不选违法乱纪的人进班子;四不选办事不公的人进班子;五不选见了集体钱财眼红的人进班子;六不选不为民办实事的人进班子;七不选拉帮结派破坏团结的人进班子;八不选不够格的党员进班子;九不选守摊混日子的人进班子;十不选不能把主要精力用于村(社区)级事务的人进班子。

  (二)要依法有序参与竞选。参与竞选人员要对照组织要求找找自己的差距,对照“五强”标准找找自己的缺点,对照群众期待找找自己的不足,切实做到竞选必承诺、承诺必兑现、违诺必担责,切实做到心动不盲动、参选不贿选、添彩不添乱,切实做到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切实做到凭自己的真本事、以自己的真心话、靠群众的真拥护,选进班子,当好干部,实现价值。

  (三)要切实维护信访秩序。广大党员群众要以健康的心态、正义的姿态、良好的状态积极维护换届纪律,敢于谴责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坚持做到举报问题不捏造事实,反映情况不言辞过激,逐级信访不越级上访。对违反换届纪律规定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和捏造事实反映问题,试图干扰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绝不能让歪风邪气漫延。

  市换届办信访稳控组联系电话:87229433 地址:胶州市兰州东路435号(九龙街道云溪社区服务中心2楼)

  特此通告。

  胶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