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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负面清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胶州政务网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17年12月中旬正式启动,到春节前基本结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选好带头人、办好大家事,市委明确要求,镇(街道)党(工)委要旗帜鲜明加强对换届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对换届人选的审查把关,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强、道德品行强、发展本领强、治理能力强、群众亲和力强”的“五强乡贤”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坚决防止政治素质低、道德品行差、背后操纵上访、光想当官捞好处不为群众谋幸福的人混进干部队伍,并根据省委、省政府和青岛市委、市政府规定,列出了换届“负面清单”,划出了换届人选“红线”。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取消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自荐报名资格或推荐资格,对存在下列问题已出影响期的也要慎重把握: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甚至消极对抗,或拒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组织依法依规作出的决议决定的。

  (2)触犯法律法规,正被立案侦查或审查的;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不满5年的;涉黑涉恶涉黄涉毒受处理不满3年的;正被处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手段,或解除刑事强制手段不满1年的;1年内被处行政拘留的;正在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

  (3)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尚未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不满3年的。

  (4)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不满2年的;受到开除党籍或党内除名处分不满5年的。

  (5)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组织、煽动、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非正常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或经组织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

  (6)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宗教活动或参与邪教组织,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

  (7)上一届村“两委”成员及其他村干部民主评议为不称职,或在组织考察中综合评定为不称职;或被责令辞职、免职、被依法罢免或职务终止;下一届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自荐推荐人选,经组织考察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8)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在近3年党员资格年审中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或在年内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议为不合格的。

  (9)道德品行不端,违背“四德”规范,相关部门判定拒不承担赡养义务或抚养教育义务,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0)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

  (11)拒不签订竞职承诺书或拒不进行公开竞职承诺的。

  (12)村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本届任期内违反村级管理制度规定拒绝工作交接的。

  (13)私心严重、搞宗族派性的;拉帮结派,乱搞小集团活动或其他非组织活动的;闹无原则纠纷、破坏班子团结,或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履行所承担工作职责,拒不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4)不向党组织请假、未经党组织批准,擅自不参加各类推荐或选举的。

  (15)违反组织管理规定,拒不整改;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履行村民义务,造成恶劣影响的。

  (16)经组织考察,镇(街道)党(工)委决议,本人主要精力和时间不能用于村级事务和为民服务,或完不成镇(街道)党(工)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或品行不端、群众口碑差,不胜任现职的。

  (17)到党员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之日,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的。

  (18)违反市“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的;在以往村“两委”换届中存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破坏换届选举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

  (19)丧失行为能力,或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20)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村(居)委会成员,如有当选,当选无效:(1)丧失行为能力的;(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在服刑的;(3)正在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3.已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经有关机关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如有当选,当选无效:(1)采取贿选等不正当手段的;(2)以暴力、威胁、欺骗、诬告、诽谤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换届选举的。

  市委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和各村(社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据换届“负面清单”对竞选人、候选人和当选人从严审查把关,确保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为推动我市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率先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市换届办信访稳控组联系电话:87229433 地址:胶州市兰州东路435号(九龙街道云溪社区服务中心2楼)

  特此通告。

  胶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