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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一案双查”机制严厉打击扰乱信访秩序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胶州政务网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规范信访秩序既是信访条例和“十严禁”换届纪律的明确要求,又是打击歪风邪气、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清气正的重要保证。为此,就建立换届信访“一案双查”机制通告如下:

  1.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对信访事项要严格按照信访处理规定予以受理,详细登记所有信访人姓名、政治面貌、单位职务、所在村(社区)、是否竞选人等基本信息。不提供本人基本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2.及时查处信访问题。对信访事项要按照信访处理流程,坚持“谁举报、谁举证、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捕风捉影、诬告陷害、利用网络媒体等渠道散布不实信息的,要依法严厉惩处。

  3.严厉查处非访人员。对违反信访条例和“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采取集体访、越级访和缠访、闹访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的人员,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训诫、从严予以惩处。对不按正常组织渠道逐级反映问题,直接参与其中或煽动、串联、财务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上访的党员、干部和竞选人,镇(街道)党(工)委必须对当事人予以组织约谈、同步介入调查,并依据“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采取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组织免职、取消自荐报名资格等处置措施,从严从快作出处理。对所有非访人员均必须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转组织、宣传、武装、公安、金融、市场监管、国土、城建等部门,按诚信管理规定予以惩戒,坚决查处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向所在单位通报一起,决不能姑息纵容,决不能任歪风邪气漫延。

  特此通告。

  胶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